相信所有人都会记得得到心爱的礼物时那种欣喜的感觉。长大以后,虽然欣然接受礼物的机会少了(当然对某些官员并不是这样),但我们却又可以通过给自己购买喜欢的东西而获得快乐。相信女生们会比我们男生更懂得这一点。;-)
今年春节,我送给自己的是一本Moleskine Ruled Pocket笔记本。对,没错,是纸质的笔记本,不是什么笔记本电脑之类的fancy stuff。或许你会觉得笔记本并不能够让得到它的人开心,因为它不但不奢侈,甚至它还意味着一种obligation。但是如果你知道它那高于100元的价格,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。的确,它既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,又是一本不普通的笔记本,它的照片可以在这里看到:http://www.flickr.com/search/?q=moleskine
当然,你也可以在上面的链接里看到它在全世界范围内有多么流行。有很多人把Moleskine当作画布,而对于我这种视摄影为艺术的人、从小被美术老师郁闷的人来说,买笔记本完全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生活并不断地记下脑中闪现的创意。不得不承认,我原本是打算买一个普通笔记本的。可是后来我看到了和菜头的帖子,于是就摘叶捉不住了(我建议学校以和菜头给Moleskine免费做的”广告”为研究新媒体的案例)。从那时起,我开始幻想上班时被有着共同爱好的老板赏识之类的东西。
我开始在淘宝上寻找它的卖家,经过一番比对,我决定买一本正品,日后再和另外两个有共同想法的同学一起买高仿的。同时,我还随手申请加入淘宝旺旺上的Moleskine爱好者群,申请原因也是随手写的”咨询在淘宝购买Moleskine的情况”。没想到这原因却并未得到赏识,申请遭到群主的拒绝。我拿热脸贴了冷屁股,没想到Moleskine牛逼,它的使用者也同样牛逼。挫折感让我立即想起blog这个东西,热心得时候,你在上面简直会觉得有无尽的话想说,就连reference这样有着很多个e的单词都可以成为博客的内容。可到了才思枯竭的时候,你根本不想记起它。笔记本当然也是一样的。
决定了,我不会允许自己成为那种恋物癖者。如果因为本子太好而不敢下笔,那岂不是得不偿失?现在本子还没有来到手上,若是它实在精美得无与伦比,那干脆送人或者转卖掉好了。
视摄影为艺术? 哈哈,我该怎么从你得这消费品博客看出来呢?
很好很好,如果实在舍不得用就送给我吧,我会很感激的
同志们都很早(晚)啊^_^
to fm: 偶是不怎么会画画的,只是会用照相机,而这在很多人看来根本不能算艺术,所以我才这么说的。
to rt: 今天上午收到了包裹,我已经开始用了。其实没什么特别的,真的,不信我拿给你看。
我对纸质的笔记本有一种天生的占有欲,我觉得在上面记录文字,那文字本身肯定也很美。
这就是“恋物癖”??
你说的这个和恋物不同,看我新帖就知道了。^__^